第二章 唯物辩证法 考点18 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第一规律)

逻辑框架(两大总特征、三大规律、五对范畴)

第二章 唯物辩证法 考点18 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第一规律)

1、唯物辩证法回答的问题

在唯物论”世界是什么”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

2、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 范畴内容:包括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
  • 作用:探讨事物联系和发展环节上的逻辑问题,区分不同联系类型(如必然/偶然联系)

考点18 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第一规律)- 论述题考点

1、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辩证关系

定义: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即对立统一。

矛盾的基本属性: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 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 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 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 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由于矛盾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斗争形式也不同,可以区分为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两种基本形式。

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

  •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辅相成
    • 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 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通过斗争性来体现。
  • 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 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绝对性,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静止的相对性。

方法论意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同时存在的,因此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这要求我们在看待事物时要做到“一分为二”。

  • 一分为二: 看待事物要全面(如传统文化批判继承,外来文化批判吸收)
  • 物极必反: 避免极端化(例:金庸小说中神仙眷侣与凡夫俗子的婚姻对比)
  • 求同存异: 承认差异的绝对性,在差异中谋求共识
  • 福祸相依:好事可能变坏事,坏事可能变好事
  • 留有余地:与瑕疵共存才能持久(”惠极必伤,情深不寿”)
  • 思维修炼:克服人性中片面化、极端化的天然倾向

一些概念的理解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3.1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 1、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
  • 2、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容,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因素而得到发展;
  • 3、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彼此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3.2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 1、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对比发生变化,此消彼长,造成事物的量变;
  • 2、矛盾双方的斗争促使矛盾双方的地位或性质发生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3.3 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方法论意义

  • 辩证统一关系:二者必须结合才能推动发展,但不同条件下主导地位不同。当同一性主导时表现为”相辅相成“(恩爱夫妻),斗争性主导时表现为”相反相成“(欢喜冤家)。
  • 和谐的本质:是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体现为平衡协调的合作状态。但和谐不等于绝对同一,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不断解决矛盾)。
  • 逆向思维启示:事物发展到极致会转向反面(坏到极致可能产生好效果),思考问题时应避免单向思维,学会反向求解。

概念解释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辩证关系

4.1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4.2 矛盾的特殊性

定义: 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具体表现 3种情形

  • 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例如,考研的同学和不考研的同学,他们的生活状态和面临的矛盾各不相同。
  • 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如考研复习过程中,早期应多看英语、数学专业课,政治课不用花太多时间;而临近考试时,应逐步向政治课集中。
  • 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4.3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 共性与个性:
    • 共性(普遍性): 无条件的、绝对的。
    • 个性(特殊性): 有条件的、相对的。
  •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4.4 方法论意义

  • 1、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 2、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认识一般到认识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各国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 例如,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概念解释

5. 矛盾的不平衡发展原理

5.1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

  • 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全过程,规定事物性质
  • 主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 次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起次要作用
  • 矛盾主次方面:在每一对矛盾中,事物的性质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

5.2 方法论 – 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 基本要求:既要抓住主要矛盾,又不能忽视次要矛盾
  • 两点论:全面看待问题,兼顾主次矛盾
  • 重点论:突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 实践警示:过度专注主要矛盾(如考研)而完全忽视次要矛盾(人际关系等)会导致”人神共愤”的不良后果
  • 平衡原则:”既面面俱到又突出重点”才是正确的处事方法

6、总结

第二章 唯物辩证法 考点18 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第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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